为深入推进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姑苏区司法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依托姑苏区协心公共法律服务社开展了“法润校园、伴你成长”系列活动,10月30日下午,协心公共法律服务社律师吕婷来到虎丘实验小学校为教师进行法制培训,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吕律师向大家解说:中国法律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吕律师还以多个法院裁判案例为依据,具体解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多种情况下校园事故发生后的法院判决情况,以此来告知老师们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注意点,以及在出现类似突发情况时应采取何种最佳的处理措施。


安全教育素来是虎丘实验小学校日常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所以,老师们经常利用晨会和班会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校长室和各各部门平时也会加强巡视。但突发状况总是无法避免的,为了更好的预防和处理此类状况,老师们认真聆听并记录着吕律师的解析。相信在活动过后,全体教师预防和处理突然事件的能力将会有更进一步的提高。
